富平县量化指标正“五风”抓作风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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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富平县制订出台了《关于切实改进干部作风 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从“五风”入手,抓作风整顿,推进工作开展,服务创先争优。
  一是树立良好学风。建立以考促学工作机制,全县干部充分利用读书室开展读书学习活动。规定党委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1天,县级领导每周学习不少于3小时;科级领导干部每周学习不少于4小时,全年记写笔记不少于3万字,撰写理论调研文章不少于4篇;一般党员干部每周学习不少于5小时,全年记写笔记不少于4万字,撰写理论调研文章不少于5篇。
  二是大力改进会风。组织召开的全县性会议,严把参会人员考勤关,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会议或顶替参会的,一律视为缺席。每次会议在醒目位置设立迟到席,迟到人员在迟到席就坐。缺席或迟到1次的诫勉谈话;一年内累计缺席或迟到2次的,予以通报批评;累计3次以上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累计5次以上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三是倡导务实文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等便捷方式处理的公务,尽量不发文。严格控制文件字数,上行、平行公文一般不超过3000字,下行公文一般不超过5000字,专项工作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领导讲话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大会交流发言每人不超过10分钟,表态发言不超过3分钟。除重大报告和内容较多的工作安排外,一般性讲话、发言提倡不用讲话稿。
  四是严肃工作作风。上班实行签到制,干部因下乡、出差等事由不能签到的,应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对全年迟到或早退超过15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超过30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公务员法》的规定予以辞退。
  五是抓好生活作风。在乡镇机关推行“廉政灶”,要求党员干部做到“下乡不喝酒、同城不宴请”。对工作日午餐饮酒,影响正常工作的,发现1次诫勉谈话,发现2次通报批评,发现3次以上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对酗酒闹事、贻误工作,严重损害干部队伍形象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对于利用职务之便从事盈利性活动、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的,一经查实,年度考核一律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为了确保整顿活动取得实效,该县抽调纪委、组织部、广电局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听、查、看等方式,不打招呼、不定期地深入各乡镇、各部门进行全方位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和评先树优的先决条件,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单位或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文章来源:富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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