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加强成果转化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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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大荔县纪委加强案件查办,坚持立足案件、深入剖析,建章立制、堵漏补缺,自查自律、完善监督,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一是以案示警。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后,会同发案单位,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把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教育党员干部的生动教材,认真剖析,对照检查,使党员干部警醒警觉,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实际效果。3年来,除对涉案的158人进行教育挽救外,先后在涉案人员所在单位、系统组织警示教育8场次,累计教育警示5600人。

二是以案治本。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查漏补缺作用,祛除滋生腐败行为的土壤和条件。对查办的重大复杂案件,在写出案件调查报告的同时,提交案件剖析报告,深刻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查找制度和管理层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方面的治本作用。2014年至今,查办案件128件,开展明察暗访50余次,督查单位83个,纠正问题60多个,全县范围内公开通报曝光3次39人。督办建立完善各类管理制度8项。通过查办人社局小贷中心违纪问题,督促该局修订完善了贷款流程;查办低保、社保办理违纪违规问题,督促民政局修订出台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等,从源头上堵塞腐败的发生。

三是以案促管。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自查自律作用,减少纪检监督失职渎职的发生几率。在查办案件中,针对暴露出的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执纪不严、监督不力和问责弱化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及时问责。2014年至今,对执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不力、辖区内工作监管不到位的30个单位、部门科级领导进行了问责,追究责任30人,其中纪检书记(纪检组长)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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