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渭区纪委坚持落实与创新并举,在全面落实省纪委推行的13三项制度,巩固和深化制度建设成果的同时,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全面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制度。出台了《关于对全区党政“一把手”加强监督的实施意见》,组织召开了街镇和部门两个推进会。各街镇、各部门分别确定了人、财、物及工程项目的分管领导,完善了配套制度,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监督约束机制,得到省、市的肯定。二是全面实行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各单位及时召开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完善防范管理措施,形成了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监督制度为面,点线面相结合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三是试行受处分人员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大胆探索受处分人员的再教育形式,组织对8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受处分党员恢复党员权利或解除行政处分的重要依据。四是实行“一把手”离任阳光交接。制定出台了《党政“一把手”离任阳光交接暂行办法》,对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街镇党政主要领导,因提拔、交流、免职、辞职、降职、离职等离任交接作出明确规定,区纪委派领导监督交接。未按规定事项和程序办理交接手续或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对久拖不交、交接失实等影响交接工作顺利进行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示训诫、问责或党政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