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是一个典型的财政贫困县,完成好脱贫攻坚的政治任务也很艰巨,扶贫涉农资金的精确使用更是决定打赢这场扶贫攻坚战的关键所在。为守护好这道民生防线,潼关县通过建立制度规范、健全监督机制、强化问责惩处等措施,为扶贫涉农资金上好“安全锁”,确保扶贫涉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织密制度笼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了《潼关县财政支农惠农资金发放管理办法》,对退耕还林补助、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等13类支农惠农补贴资金围绕报批、公示、发放三个环节,确定了两级评议、三榜公示、三级审定、“一卡(折)通”发放程序。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印发了《潼关县县级包联部门精准扶贫帮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精准扶贫帮扶资金用于村(组)的扶贫开发项目、帮扶贫困户脱贫项目和帮扶贫困户临时性救助支出等三种用途的不同程序,积极防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健全监督机制,深化财务公开。在各镇(办)财政所设立公告栏,将涉农惠农专项补助资金的项目名称、来源、实施内容、补助资金数量、补助范围和标准、资金拨付发放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和群众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有效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村级事务的作用,县纪委适时制定下发了《关于村民监督委员会监督支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的规定》、《潼关县村民监督委员会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备案表》,要求财务公开必须一季度公示,支农惠农资金上报及兑付账表村监委会主任必须签字盖章,真正体现了“群众利益群众管”的民主作风。
强化问责惩处,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深入村组开展信访民情直通车活动,从“走村入户、问计于民”活动、镇(办)公务消费支出专项检查等途径收集问题线索。把反映基层干部涉嫌套取、冒领、截留私分扶贫涉农资金,利用审批权或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等作为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以来,全县共立案查处套取民生资金、贪污征地补偿款、公款送礼等违反群众纪律、廉洁纪律案件11起,涉案人数12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9人,严重警告3人,挽回经济损失2.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