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推行城市低保户授权书制度
打印

 
    为堵塞城市低保工作漏洞,着力在源头上防止申请城市低保时出现瞒报、谎报、骗保等行为,临渭区从第二季度起,推行城市低保户授权书制度。制度规定户口在本市范围内的城市(非农)居民家庭,在申请低保时必须填写《授权书》,家庭成员和低保调查工作人员在《授权书》上签字并按指印。民政部门可依据《授权书》的有关规定,到工商、税务、房产、金融等部门调查申报户家庭所有成员的存款、房产和工资性收入等情况,对个人申报情况与事实不符,存在隐报、瞒报、谎报的,或超出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将取消其低保资格。

 

文章来源:临渭区纪委


上一条: 大荔县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下一条: 富平县召开全县农村财务清理整顿工作座谈会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