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纪委监察局始终把信访案件办理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工作中严把规范关、实效关、质量关,要求办理初信初访事项要做到“三迅速”:一是迅速受理。规定自受理之日起7天内办好呈批手续,领导批示后一天之内将信访件分流到委局的相关业务室或相关部门。二是迅速查办。要求承办业务室和部门,一般信访问题办结期限为30个工作日,重要信访问题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经委局主要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不得超过80个工作日,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三是迅速反馈。一般情况下在领导审批后三日之内,承办业务科室和部门要将受理情况向信访人进行第一次反馈,并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联系方式告知信访人。调查结束后十日内,责任人进行第二次反馈,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情况答复给举报人。2010年,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320件(次),初核各类违反违纪案件线索54条,立案52起,结案52起,党政纪处分54人,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文章来源:富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