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澄城县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机制创新,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关键和重点,率先在全市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台账式管理工作,细化责任,狠抓落实,使“两个责任”在澄城真正落地生根,为全市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探出了一条新路子。《陕西日报》和《渭南日报》对澄城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行了专题报道,省纪委王舸副书记作了重要批示。今年,市纪委将这项工作列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四项”探索性制度之一进行推广。
试点探索,建立台账管理机制。针对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存在的责任不清、责任缺失缺位、责任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该县充分摸底、深入调研,出台《关于试点推行“两个责任”台账式管理的意见》,先期在3个镇、6个县直部门和1个双管单位进行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台账式管理工作,将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分别通过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工作台帐登记表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工作台账登记表的形式予以登记,把抽象的责任内容量化细化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建立台账式管理,探索出了紧扣责任链条,建立任务分解、责任传导、督促落实、检查考核、整改提升,常态化推进工作的运作机制,为“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立规矩、划硬杠。
实践总结,深化台账管理模式。该县按照“边实践、边总结”的原则,对台账管理进行修改完善,采取精细化管理的方式,构建责任体系,细化具体职责,完善保障机制,坚持做到“三个明确”,确保台账管理科学有效、管理精细、规范运行。一是明确“怎么做”。提出一登记、一汇总、一上报、一反馈、一提示、一延伸、一督导等“七个一”台账管理工作法。“一登记”指责任主体每月填写1次登记表;“一汇总”指每季度对登记内容进行1次汇总;“一上报”指各单位在每季度末20日前上报本季度主要负责人月登记表和班子台账登记季度汇总表;“一反馈”指县纪委对各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予以反馈;“一提示”指县纪委将各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的问题提示给县级分管领导;“一延伸”指有下属单位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延伸到下属单位;“一督导”指县纪委定期对各单位台账式管理工作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被督导单位要将整改落实情况如实记录在下季度登记表内。同时,不断规范台账管理,确保做到“九个有”,即:组织有保证、记录有清单、查看有资料、工作有制度、监督有载体、基层有延伸、学习有经验、廉政有氛围、考核有依据,促进台账式管理工作精、细、实。二是明确“怎么记”。依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台账式管理工作的安排意见》,将台账登记内容划分为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大块。在党委主体责任方面,抓住“牛鼻子”,厘清县委、人大党组、政府党组、政协党组和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双管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3个层面的责任,主要从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签字背书、重大事项报告、讲廉政党课、听取班子成员或下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等16个方面进行登记;纪委监督责任主要登记党的纪律审查、作风建设督查、廉政宣传教育、落实“三转”、监督检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6个方面内容。建立县级领导、县纪委、各单位“三三联动”机制,实行月登记、季汇总、反馈通报等制度,即各单位每月初将台账登记表下发给各责任主体,月底收集登记,季度末汇总上报县纪委;县纪委主管科室从相关科室收集各单位在作风检查、案件查办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重点工作提示函》、《问题和意见反馈函》、《问题整改督办函》等形式反馈给相关单位,提示给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促使县级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工作落实。三是明确“怎么用”。先后配套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领导干部写实、述责述廉、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报告等制度机制,进一步约束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规范权力运行。对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台账管理未按时记录,或台账登记内容不清、反映工作不实的,将对该单位直接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记录备案;对工作开展不力或未开展工作的,要在全县通报批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并进行责任追究。
注重实效,倒逼责任落实。为使“两个责任”履责有痕、追责有力、考核有据,该县注重“三个突出”,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有效开展。一是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作为“两个责任”台账式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征询意见、检查印证登记内容等形式,找准各单位在落实责任中的薄弱环节,推动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去年以来,针对查找的58个单位的174个问题,由分管县级领导在述责述廉大会上分别进行了点评,使各责任主体红脸出汗,增强了压力和动力。二是突出监督检查。这项工作开展以来,该县先后5次组织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台账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听汇报、查记录、看资料、访群众等形式,对台账管理工作情况和台帐登记的内容进行检查印证,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三是突出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台账管理工作思想不重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台账管理工作滞后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澄城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格追责问责,先后对8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