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抓好“五项制度”落实出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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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制度创新,不仅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大势所趋,而且是有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现实需要。身为纪检监察干部,有使命、有责任、有义务为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出自己的一份力……”富平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白泉朝在3月5日召开的县纪委十六届三次全会上掷地有声地讲道。
  2009年,是省纪委确定的“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按照省纪委落实“五项制度”的安排部署,富平县纪委、监察局及早动手做谋划,结合实际抓落实,五措并举求实效,确保“五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打折扣。  
  一是强化领导机制,形成重视氛围。专题召开县纪委常委(扩大)会议,要求各纪委常委高度重视“五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结合各自分管工作,负起主要领导责任,深入业务科室和乡(镇)基层,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全力做到工作亲自抓、意见亲自听、办法亲自想、协调亲自搞。
  二是明确牵头科室,夯实工作责任。明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由廉政室牵头;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由廉政室主抓、警示训诫室协助;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由教育室牵头;落实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由信访室牵头。
   三是细化工作内容,抓好示点推广。要求牵头科室对“五项制度”的工作对象、程序方法、推广要求等进行细化分解,制定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使“五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形成树立典型、示范引路、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在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中,除选定投资环境治理重点部门和2009年“九项民生工程”牵头部门的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外,要求各乡镇党委、纪委组织试点村“两委会”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向乡(镇)纪委述廉活动,进一步将述廉制度向农村基层延伸。在继续完善和深化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中,要求在去年4个试点乡镇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县全面推开。
  四是突出责任追究,强化结果运用。明确强调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不落实、报告内容不完备、报告主体缺失的单位,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中一律视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通报。对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拟提拔干部,由纪委向县委提议对其暂缓提拔,待补考合格后,方可任用。同时,于近期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工作的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加大信访工作追究力度,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五是进行制度创新,打出工作亮点。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抓好“五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过程中,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前提下,结合基层纪检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选定适合领域,开展“自选动作”,进行制度创新,打出品牌、突出亮点,并将工作创新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创新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适当奖励。

文章来源:富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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