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交流座谈会
渭南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交流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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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0日,渭南市纪委在华阴市召开为期两天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交流座谈会议。各县(市、区)纪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常委)、分管室主任,示范乡镇纪委书记、示范村监委会主任以及市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指导协调小组部分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观摩了华阴市华西镇机关和华西镇的冯东村、演家村、夫水镇的夫北村、台头村的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11个县(市、区)代表做了大会交流,11个示范乡(镇)和11个示范村进行了书面交流,12名具体从事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同志进行了座谈发言。

    大会认为,2010年全市推进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核心是规范监督行为、提升监督质量、增强监督效果。会议确定2010年在全市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质量效果提升年”活动。为此,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郝宗友同志要求:要实行分类指导,广泛开展村民监督委员会示范创建活动,认真组织实施好年度村民监督委员会信任度测评工作;要加强指导协调,指导要到位具体。一方面要给村民监督委员会下达监督的“规定动作”,另一方面,要根据城中村、城郊村和资产、资源多,经济基础较好的村的实际,指导村民监督委员会做好监督的“自选动作”;支持要有力有威。要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侵犯村级集体资产的违纪违法案件,为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能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继续坚持探索创新,及时对富有创新和推广价值的好做法加以认真总结,从政策法规层面进一步完善充实,使其尽快形成指导全局、规范运作程序的制度机制。

     郝宗友书记最后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县(市、区)委、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县、乡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队伍建设,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好班子后,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监督制约等各项措施必须及时跟进,不断提高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督查考核,各县(市、区)委及县(市、区)委书记、纪委书记在今年向市委、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责任制报告中就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进行重点报告,年终要进行严格的责任制考核。  

    

文章来源:渭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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