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村级有了民选的监督组织
渭南:村级有了民选的监督组织
打印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渭南市从机制体制创新入手,经过调研试点,在全市11个县(市、区)推广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一模式,使农村有了民选的监督组织,形成了村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之间,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权力构架体系,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保障。
  一、民主选举,公开透明。村务监督委员会为村民自治组织,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与村委会同庙,其产生的程序是:群众代表按居住区域每10户推荐一名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群众代表中产生,选举不设候选人,由群众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当场计票,按得票多少,依次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成员。一般设主任一名,成员根据村人口多少为2—6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结果报乡镇纪委备案。
  二、明确职责,重在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支部和乡镇党委指导下开展工作,对村民代表大会负责,集议事、监督、理财、协调职责于一体,有监督权、检查权、质询权和建议权,其职责:一是对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对村级财务资金进行监督。村级财务支出报销需经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签字。三是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两委会”会议。四是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五是对不称职村委会成员可提出罢免意见,依法进行罢免。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设立,调动了广大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也给人民群众提供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的平台和反映意见建议的机构,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
  三、深入调研,试点推广。渭南把调查研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方法,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郝宗友,市纪委副书记王新亚多次深入农户面对面的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认真了解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过调研,市纪委明确指出,改革创新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持生机和充满活力的源泉,改革的生命力在于管用,有效和切实可行。在市纪委指导下,2006年在澄城县、大荔县进行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澄城县2007年在全县27乡镇、266个行政村全面推广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大荔县在37个行政村进行了试点。今年,渭南市在澄城县召开了全市村务监督工作现场会,在各县(市、区)推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有效加强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保障。今年以来,村务监督委员会化解矛盾81个,提出合理化建议171条,被采纳167条,全市农村社会稳定,越级信访比上年下降30%。
  四、群众拥护,干部满意。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调动了广大农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从体制、机制上保证了人民群众对村级事务和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做到了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变垂直监督为水平监督,变同体监督力异体监督,变兼职监督为专职监督,在村干部和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受到了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

文章来源:渭纪宣


上一条: 韩城 对新任“村官”进行廉政培训
下一条: 机制激发活力 创新砥砺进步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