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潼关县积极探索创新科级党政领导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通过开展述廉活动,党政一把手接受监督及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以廉政促勤政的效果日益明显。
制度完善。述廉工作开展以来,潼关县根据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潼关县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会述廉工作实施办法》,从制度上明确了述廉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领导、对象确定、述廉内容、结果运用等。
运作规范。一是合理确定述廉对象。紧密结合当前群众关注的行业部门确定述廉对象,每次述廉对象的确定都突出一个主题;二是严格限定述廉内容。按照“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的要求,述廉人员要报告个人廉洁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和以廉促勤取得的实绩情况;三是扎实开展座谈了解。会前,组织部分纪委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述廉对象所在单位,通过现场述廉、干部评议、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的方式,进一步了解述廉报告的真实性,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完善补充;四是认真进行现场质询。述廉大会上,由纪委委员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针对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现场对述廉对象进行质询;五是客观进行现场测评。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现场划票、现场唱票、现场公布结果;六是强化结果运用。对述廉对象存在的问题,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述廉格次装入廉政档案,并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注重创新。除完成规定动作外,潼关县还新增述廉前县电视台、潼关清风网站公示制度和述廉大会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测评制度。县电视台、潼关清风网站公示制度,扩大了述廉工作的影响,增强了述廉人员述廉内容的公开透明性和群众的知晓参与率。述廉大会纪委委员、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测评制度,将其测评结果与纪委委员测评结果一同作为参考依据,依此综合确定述廉人员格次,增强了述廉工作的广泛参与性。
成效明显。通过述廉活动,一是党政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一次述廉活动对述廉人员来讲是一次廉洁从政的总结,对参与人员来说是一次警示教育,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二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水平得到提升,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的能力得到有力提升;三是以廉促勤的作用日益明显。各述廉人员表示抓廉政就是抓业务,无廉洁之本,无以谈有为之事,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贯穿工作全局的思路日渐明晰;四是形成了风清气正的从政氛围。述廉活动,改变了以往年初布置,半年检查,年底考核的工作格局,使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加具体化、形象化、经常化。
该制度推行以来,全县共进行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会述廉8批52人次,其中部门主要负责人43人,乡镇书记7人、镇长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