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纪委“七抓”举措推进监督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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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富平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委监督责任的要求,采取“七抓”举措,创新工作思路,加大落实力度,以实际成效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抓问责,促进责任落实。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去年以来,先后对党员干部午餐饮酒、公车私用、违反工作纪律、公职人员违规审批等21个问题进行了责任追究,对56人实施了问责,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5人。

抓督查,统筹推进工作。成立6个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对镇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整体推进、实行纪律作风交叉检查和开展协作区纪律审查。成立作风办,对纪律作风开展常态化督查,构建起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去年以来,明查暗访镇办、部门28轮次,制作明查暗访片3次,通报曝光问题274个,纠正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等案件17起。

抓惩治,严格纪律审查。坚持把人员、经费、物资、设备向纪律审查一线倾斜,参与人员占到编制总数70%以上,建成了规范化谈话点。去年以来,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网上举报826件,初核问题线索647条,纪律审查199件,了结199件,党政纪处分248人。

抓创新,深化教育监督。在全省率先开通了“富平廉政”纪检监察公众微信平台,杂志式推送内容828篇,活跃关注6672人,受理投诉举报36起。举办了“美丽富平 清风之夜”主题文艺晚会,将节目在镇、村巡演15场次。在环城南路绘制千米“廉政文化长廊”。开展公职人员关爱约谈活动,谈话提醒党员干部108人,回访关爱受处分人员10名。组织开展了2批16名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廉活动。推行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暂行规定,31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向县纪委申报了婚丧嫁娶事宜。去年下发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今年和教育局组织开展了“桃李铭师恩谢师不必宴”万人倡议签名活动。

抓落实,推进体制改革。将全县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任务细化为6方面21个项目。将县纪委、监察局参与或牵头的52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和精简到9个,调整了内设机构。县纪委落实“三转”要求的主要做法在省纪委《纪检监察调研》上刊载。组织召开了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述责会议和今年内2次工作例会。制定了《关于推进全县纪律检查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的意见》,并在财政局、人社局等试点。

抓治理,解决突出问题。收缴越野型公车80余辆,公开拍卖超标车29辆,对留用车辆逐车重新建档,按用途喷涂公车字样,与用车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承诺书。2013年以来,核查出涉及“吃空饷”问题84人,停发工资57人,恢复上班27人,党政纪处分3人。督促44个部门公示审减后行政审批事项364个,接到“办事难”投诉155起,初核线索11条,查处问题3起,处理责任人6人。督促拆除、关停非法储煤场22家,全程督查温泉河湿地公园和石川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对干扰项目建设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了纪律审查,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

抓队伍,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建设年”活动,镇办、部门设立监察室23个,配备人员62名,办公设备127台(部),基层基础工作明显加强。制定了《富平县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举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提炼了“忠诚、公正、责任、律己”的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学习中纪委网站“学思践悟”栏目系列述评文章,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举办了两次“纪委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委局视察座谈。筹备创建纪检监察业务综合管理平台,对县纪委内部办公和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办案、“两责”落实等情况进行全数据管理分析和督办。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严肃处理,实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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