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10名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委会交“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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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蒲城县开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活动,尧山镇、苏坊镇、国税局、文物旅游局、农机局等5个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同步述责述廉,一起接受评议。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李军政出席大会并做重要讲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峰主持大会。

10名述责述廉对象分别报告了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中省市县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情况,学习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体会,以廉促勤工作取得的成效。述责述廉环节结束后,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现场打分评议。县纪委根据测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情况进行反馈,督促10名接受评议的领导干部认真抓好整改,并向社会公开整改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述责述廉取得实效。

李军政指出,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是在从严治党、依规管党的新常态下开展的一项创新性工作,目的是让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牢记岗位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抓不懈。他对5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述责述廉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各有特色,措施得力,亮点纷呈。

李军政强调,一是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作风和腐败问题虽有减少但还没有完全绝迹,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违规违纪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服务群众态度生硬、甚至吃拿卡要等现象依然存在,要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逐步实现“不想”腐和“不能”腐。二是从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职尽责,把握工作重点,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加强追责问责,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三是纪委全面履行监督责任,要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执行纪律,抓早抓小促防范,继续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回头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抓好专项治理,从具体问题抓起,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部门,突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特别是查处非党员村组干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李军政要求,春节临近,各镇、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做到廉洁过节,坚决杜绝突击发钱,坚决不能滥发钱物,坚决不能用公款购买烟酒、花炮、土特产等,坚决不能收受财物。

张峰对落实“两个责任”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落实“两个责任”重在身体力行。各单位“一把手”要以身作则、敢抓敢管,逐级夯实责任和压力;班子成员既要严以律己,又要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始终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研判党风廉政工作风险点,找准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使党风廉政工作成为中心工作的系数,助推整体工作形成倍数效应。二是落实“两个责任”重在层层传导。要把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结合起来,学深悟透,领会实质,自觉用全会精神指导工作。要深刻领会六次全会明确的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厘清党委、纪委责任清单,明确牵头部门、实施单位两个责任主体,抓紧抓实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履职报告等各个环节,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三是落实“两个责任”成在严格执纪。各级领导干部要熟悉各项禁令、规定,明晰行为上的“负面清单”,不碰惠农政策高压线,不碰“三公经费”红线,严守廉洁自律底线,摒弃以往“过节”的惯性思维,让明规守纪成为一种自觉,让廉洁过节成为一种习惯。要始终保持“零容忍”,铁面执纪、动辄则咎,对执行制度规定打折变通、翻新花样的,对顶风违纪不收手、不知止的,要坚决予以查处,严肃追究“两个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县纪委全体委员,各镇、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书记、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述责述廉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察局各室负责人共260余人参加了会议。(李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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