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城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韩城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监督办法》。
《监督办法》主要针对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出具申购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单位和经办人、销售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等进行监督。防止经济适用住房在销售工作中出现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弄虚作假、变相通融、把关不严,虚报瞒报或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等行为。
为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方便群众监督,韩城市纪委监察局还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受理投诉举报。对出现上述行为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将按照《监督办法》及有关规定从严查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此举有效推进了韩城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文章来源:韩城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