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合阳县纪委监察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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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合阳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着重以细微处为切点,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健全制度抓规范。对中央出台的作风建设制度文件,及时研究提出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先后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化作风建设督查办法》《关于严禁公款购买烟花爆竹和礼品的通知》《关于严明“两会”纪律,切实转变会风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双休日、节假日公务车辆管理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镇办干部驻镇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提升了干部作风的转变。

坚持不懈抓督查。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督查140余次,暗访180余次,通过督查发现问题5类36起,下发整改通知书33份,下发通报11期,呈送送阅件27期,涉及单位33个,点名道姓批评81人,约谈主要领导13人,其他领导干部22人,纪律处分7人,辞退1人,警示训诫61人,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10人,负有督查责任的纪检监察系统干部3人,推动全县作风建设明显好转。

严肃纪律抓惩处。始终坚持铁面执纪,对群众举报和暗访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严格追责。今年以来,共约谈64人,其中正科9人,副科12人,其他干部43人。截止目前,全县各级共收集案件线索76件,初核案件线索63件,共立案45起,结案45起,其中自办案件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4人,其中党内警告17人,党内严重警告16人,开除党籍3人,行政警告8人,行政记过5人,行政记大过2人,开除公职3人。实施警示训诫61人。案件的查处,增强了各级干部的敬畏感,促进了党风政风的不断好转。

典型问题抓通报。为进一步正风肃纪、严明纪律,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县纪委先后对我县坊镇中学校内商店出售过期食品、甘井镇佃头村卫生室出售过期食品、坊镇广场黑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县劳动监察大队、县交通大队王村中队2起履职不当和公安系统端午节值班人员脱岗等8个典型问题19人进行全县通报,引导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同时组织对全县窗口单位进行了10次明察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办事效率、便民举措,服务态度等方面提出了整改意见,有效提升了便民服务水平。

今后,合阳县纪委监察局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坚守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毫不放松地抓好纠正“四风”工作,不断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成果。

搞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县纪委将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纠正“四风”的重要性、长期性,宣传中央和省、市委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宣传顶风违纪的严重后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反复警示提醒,积极倡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月通报工作机制,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认真规范并做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台账的登记、统计及分析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针对“四风”问题,完善规范落实各项制度机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实行督查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问题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

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正风肃纪。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深化明查暗访,做到“点”上查深,“面”上查到。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查问题、抓典型;一个节点接着一个节点抓,常抓不懈。瞄准突出问题和重点场所及各种变通变相、隐蔽规避的隐形“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落地就抓。

严查违纪问题,加大惩戒力度。针对上级转办件和受理群众举报、网络反映、公检法审计移送、明查暗访中发现的线索或问题,严查快办、限时办结,落实到底;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证属实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加大惩治力度。

点名通报曝光,发挥震慑作用。充分利用洽川清风网、电视新闻媒体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不断向全社会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同时,每月将对查处的情况进行通报。对查处通报曝光不力的单位,适时约谈党委、纪委第一责任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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