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阴市在开展新农村建设时,通过严把建设项目招标关、资金使用审核关和责任追究惩处关,成功破解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难题,打造“阳光化”新农村建设。
一是严把建设项目招标关。每个项目都严格按照有关招投标程序进行公开招标,乡镇纪委全程监督每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
二是严把资金使用审核关。各乡镇纪委对每笔新农村建设资金都进行全程跟踪,建立资金使用档案,派专人监督项目进度,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严把责任追究惩处关。对发现在新农村建设中有提取管理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新农村建设资金等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文章来源:华阴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