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始终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 挽回经济损失19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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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大荔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49件(次),初核案件45件,立案4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其中科级干部9人),挽回经济损失190余万元,案件查办的惩诫作用有力彰显。在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大荔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建,推行“一案双报告”、“案件剖析会”、“案件警示例会”等制度,做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批,教育一片。注重帮助发案单位修订制度,完善机制,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


    在今年召开的县纪委六次全会上,大荔县纪委监察局明确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以及背后的腐败案件,商业贿赂案件,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九大类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基层站所、村组和社区、事业单位、经济组织、中介机构负责人滥用职权、与民争利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以反腐倡廉的坚决态度和明显成效取信于民,为大荔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文章来源:大荔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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