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镇纪委牵头,镇农经站、财政所参与,对全镇各村组财务逐一进行审计,重点开展‘三清、三查’工作……”近期,富平县制订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农村财务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专题召开了全县农村财务清理整顿工作座谈会,决定从4月份开始,集中3个月时间,分为4个阶段,对农村财务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
一是宣传动员阶段(4月1日-4月15日)。要求各镇(管区)结合实际,制订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组建村级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和村民小组长参加的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
二是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5月15日)。要求各镇(管区)组织各村组清理归结本村组财务账目,做到全面、真实、清楚,并将账务上交镇财务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在本村组公开财务状况,接受群众监督。整个过程,村监委会全程参与。之后,镇上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上报县村级财务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三是集中审计和查处阶段(5月16日-6月15日)。重点开展“三清、三查”工作,即清理收支来往账据,清理集体资金、存款、有价证券,清理集体财物;查非生产性开支,查村干部报酬和补贴,查土地补偿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镇上根据检查情况写出审计报告,归纳存在问题。各村针对清理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扎实进行整改。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的突出问题由镇党委、纪委研究,上报县纪委或移交司法机关侦查,立案处理。
四是建章立制阶段(6月16日-6月30日)。通过清理整顿活动,总结村级财务管理的得与失,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村监委会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财务处理程序,实现财务管理民主、公开、透明。
文章来源:富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