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富平县结合发展实际,拓宽工作思路,推进制度建设,强化保障举措,确保取得实效。
提升“五项制度”质量效果。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坚持把有效发挥监督职能作为重点,指导村民监督委员会加大对重大事项、热点问题的监督力度,以实实在在的效果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制度,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重点、热点、焦点问题开展述廉,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参与面和透明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结合起来,对于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主要领导实施问责。县乡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把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及时将中、省、市的新精神、新要求纳入考试范围,严明考试纪律,严格成绩运用,做到凡提必考。同时,将“五项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必考项目,从而提升“五项制度”效果发挥。
开展“四项制度”试点工作。推行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将24个乡镇纪委划分为5个办案协作区,由县纪委统一指挥调配办案资源,解决乡镇纪委办案力量不足、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通过网上招投标,实行采购方式电子化操作,使同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和专家网上对接,及时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止腐败问题发生;抓好信访听证终结制度试点,结合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实际,探索听证范围、程序及配套制度,适时予以推广;开展乡镇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调研,探索控制乡镇公务接待支出的有效途径,严格实行到乡镇检查一律在机关食堂就餐制度,有效遏制奢侈浪费行为,培养廉洁从政作风。
文章来源: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