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四项措施贯彻《纪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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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上午,市纪委传达贯彻落实《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刚一结束,澄城县纪委监察局就立即召集委局机关班子成员、各镇纪委书记、各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以及机关全体干部,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纪律规定》进行了专题座谈讨论。

与会同志纷纷表示,省纪委提出的《纪律规定》,对于当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整顿“四风”具有有力的推动作用,是进一步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强化监督管理和纪律约束的制度保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是要在工作上、学习上、生活上不折不扣地进行学习贯彻落实,做践行《纪律规定》的表率。

最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恒就学习贯彻落实好《纪律规定》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一是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纪律规定》,吃透精神,做到烂熟于心,并适时对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测试;二是要按照会议要求,做到人人承诺,相互监督,严格自律;三是要严肃纪律,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四是要把《纪律规定》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之中,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有效落实,不断纯洁干部队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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