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至26日召开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是近10年来省纪委召开的第一次查办案件工作专题会议。富平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会议精神学习传达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精神落实。
在学习精神上求明。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会议文件,全力做到“三个明晰”:一是明晰十六大以来我省查办案件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经验:二是明晰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查办案件工作的安排部署;三是明晰其它兄弟县市的优秀作法和成功经验,为今后全县案件查办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
在案源渠道上拓宽。继续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制度和县纪委重点信访问题常委包案制度。鼓励署实名举报,坚持开展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和恳谈日等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纪检监察举报电话“12388”、效能投诉平台和其他各类投诉举报中心,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实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制度,推行和完善案件协调管理机制。
在办案重点上抓实。重点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以及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厉查办权钱交易的案件,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投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提高容积率获取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违反政治纪律与组织人事纪律,为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查办建设工程、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乱批、乱划农村宅基地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发生在基层的欺压群众、侵害群众利益、以权谋私和村官腐败案件。
在办案能力上促强。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建立健全办事机构。加强对法院、检察、公安、审计、信访等执法执纪机关的协调、管理,形成执纪执法机关办案的整体合力。发扬“传帮带”传统,实施以案代训,选调政治优良、业务精通的基层纪检干部参与县纪委的案件查办工作,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探索和推进案件公开审理制度,确保案件质量,保障涉案当事人的权利。
文章来源:富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