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拂过频阳地 廉洁花儿齐盛开
——富平县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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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富平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建设年”活动为总揽,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执纪监督,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

推进规范建设,严格目标考核。在全县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建设年”活动,以“五化”(组织体系覆盖化、廉政建设制度化、业务工作程序化、文书档案标准化、硬件设施配套化)为载体,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制订出台了《富平县镇(管区)、部门纪委(纪检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将工作任务细化为党风廉政建设、案件查办、监督执纪、宣传教育、信息调研、自身建设6个方面16项内容,明确了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诫勉谈话、党政纪处理和组织处理的相关事项。组织召开了镇区、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述责述职会议,督促纪委(纪检组)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强化监督检查,狠抓作风建设。先后对镇区、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7轮(次)明查暗访,播放了明查暗访专题片,通报曝光了13个镇区21个部门14类65个问题,并对存在问题实行挂帐销号。抓住重要节日,发文提醒5次,开展检查以及与白水县纪委交叉检查5轮(次)。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机制,构建了节假日纪律作风明察暗访长效机制,要求各镇区、各部门纪委(纪检组)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对各镇区、各部门的工作和值班纪律的明查暗访2个月1轮(次),每月检查不少于3次。截至目前,纠正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0起,约谈、警示提醒、警示训诫5人,党政纪处分14人。

坚持依纪依规,严查违纪案件。出台了《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对案件线索实行统一管理、严格督办。制订了《关于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暂行规定》,加强对办案程序、审批手续、案卷归档、执行办案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投入10余万元,在全市率先建成了规范化谈话点。组织召开了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出台了《富平县警示训诫对象整改情况回访评估暂行办法》,进一步延伸了警示训诫工作触角。今年以来,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网上举报463件,初核了结341件,立案112起,结案112起,警示训诫干部59人,党政纪处分137人。

创新工作载体,深化教育监督。开通了“富平廉政”纪检监察公众微信平台,关注人数7283人,向公众发送廉政要闻、提醒短信、国学经典、案例通报等信息388条,受理投诉举报27起。开展了第七个廉政教育月活动,举办了“美丽富平清风之夜”主题文艺晚会,并将晚会节目在镇、村组织巡演。组织在家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党员干部和干部群众800余人观看了“廉政文化三秦行”走进富平巡演。举办了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辅导报告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对全体县级领导、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350余人进行了培训。制订下发了《富平县国家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暂行规定》和《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市委“三条铁律”及县委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组织了年内2批16名镇区、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推进专项治理,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重点对80余辆越野车型公务车辆进行了统一收缴,公开拍卖29辆超标车。对留用车辆逐车重新建档,和用车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用车承诺书。对留用的越野车型公务车辆全部喷涂了用途标识,拍照备案。深化“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对各镇区、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开展了“回头望”,要求各镇区、各部门重新对内设科室在岗人员进行审定,认真填写《富平县财政供养人员在岗情况公示表》,统一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并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公示情况逐一进行核查。去年以来,核查涉及“吃空饷”问题77人,停发工资46人,党政纪处理2人,责令上班31人。推进群众“办事难”专项治理活动,各单位上报了活动实施方案,涉及的48个部门上报了56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经县法制办筛选,保留了460个行政审批事项,审减率18%。将审减后的行政审批事项下发有关单位,要求各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立办事流程、监督电话、工作人员职责等便于群众办事的公示牌。截至目前,查处群众办事难问题2起,处理相关责任人3人。开展投资环境专项治理,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的职责和任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近期进行挂牌保护。对石川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实施全程督查,与县公安局联合,先后查处6起严重干扰和侵害企业生产的违法犯罪案件。

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源头治腐。继续巩固和提高省、市纪委创新推行的反腐倡廉制度群建设水平,认真抓好省纪委今年推行的新三项制度: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制定印发了实施意见,开展了座谈走访、征求意见,已在城关镇宝塔社区、庄里镇庄里社区先行试点,认真总结经验,然后全面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由委局领导带队,包联室参与,优先在偏远镇区,逢集会日到集会点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政策咨询,收集案件线索,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件,下转镇区办理6件;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运用网络、电视、电话寻呼等手段,对行政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政风行风进行测试,配合做好ICD语音外呼测试工作。

落实“三转”要求,推进体制改革。根据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在深入调研、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关于深化全县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对“三转”要求进一步具体化、操作化,将改革任务细化为6个方面21个项目,并对加强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使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有据可依。提请县委常委会将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52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和精减到9个。在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设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了原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室,将其职能、职责移交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一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增设了两个纪检监察室,人员、经费、物资、设备向办案一线倾斜,直接参与办案人员占到编制总数的60%以上。

加强队伍建设,夯实自身根基。制订了《富平县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修订完善了机关各项制度,梳理了各室工作流程,制订了委局领导工作职责,实行机关指纹考勤制度。举办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班,邀请省纪委领导授课,对128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提炼了“忠诚、公正、责任、律己”的机关核心价值观,举办了核心价值观座谈会,使每名干部深化了思想认识。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履行好执纪监督职责,带头纠正“四风”。举办了“纪委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委局参观,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及时报告,认真核查,严肃处理,实行“零容忍”,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2015年,富平县纪委、监察局将按照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重点突出推进体制改革、抓好作风建设、查办违纪案件、强化廉政教育、强化监督制约、深化制度建设、加强自身建设等七个方面,创新思路,强化举措,加大力度,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三个富平”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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