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坚持将健全和完善优化投资发展环境长效机制作为工作重点,真正做到用规章制度管人管事,用规章制度约束行为,切实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提供有力措施和保障。
该县在继续完善县级领导包联制度、重点建设项目特派员制度、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入企检查申报审批登记制度和“六个零”制度、环境保障奖励举报及“一票否决”等制度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又重点建立了四项新制度: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规定领导干部不仅为一域的发展负责,更要为一域的环境建设负责,不仅要负责包联乡镇的经济发展,还要负责做好项目建设的环境保障工作;实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制度,通过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和企业视察,一方面视察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一方面视察环境保障情况;实行重点项目环境保障听证会制度,通过征询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决定是否允许进入企业进行检查;实行环境保障评价制度,通过健全完善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克服制度执行上的刚性不足、弹性有余等现象,真正发挥规章制度应有的效力。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先后为4个重点建设项目派驻了4名政府特派员,设立了4个政府特派员办公室,配备了专用车辆,对5家入企检查行为予以禁止,罚没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20%,充分发挥了制度应有的约束力和规范力。
文章来源:合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