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实行廉政谈话
潼关对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实行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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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预防和遏制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中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落实,近日,潼关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对项目单位法人及负责人廉政谈话办法》(试行),对政府投资额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建设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项目单位法人、项目分管领导或项目直接负责人实行廉政谈话。廉政谈话在项目立项审批后或项目开工之初进行,每年安排两次,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一般采取集体谈话的形式进行。
    该办法同时规定,各项目单位有关负责人在廉政谈话后要做出廉洁承诺,签订《工程建设廉洁承诺书》。承诺在工程建设立项、审批、规划、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党政纪规定,防止不廉洁问题的发生。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将警示项目单位及其负责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御腐蚀,从而保证项目建设依法合规,廉洁高效。

文章来源:渭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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