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富平县把保证“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作为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五项督查,确保政令畅通,扎实推进县委、县政府贯彻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全县科学发展、富民强县做出的新思路、新决策、新举措的贯彻落实。
一是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创“国卫”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的现象。二是切实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安全生产、平安建设、信访稳定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等行为。三是继续加强对收入分配、促进就业、强农惠农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落实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四是以绩效考评为手段,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落实对重点职能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对不落实的典型人和事要公开曝光,对落实不力甚至不落实者予以严肃追究。五是切实加强对党委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4项监督制度,认真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坚决惩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文章来源:富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