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县给力群众健康 积极开展药品“三统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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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平县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从2010年10月28日起,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始全面推行药品“三统一”工作,经过一年来不断推进。目前,镇、村“三统一”覆盖率达到100%,“三统一”药品使用率以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其中2月14日至20日在渭南市医改办组织开展的核查中,该县2011年11月至2012年元月“三统一”药品三个月平均使用率达到93%,2012年元月达到96%。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该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一民生工程,在工作筹备阶段,即成立了主管县长任组长的“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如期启动此项工作。2011年10月,又针对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药监局调整到卫生局。12月底,根据省市安排,在全市率先批复成立了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编制6人,并将“三统一”办公室与结算中心进行整合,进一步落实了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为加快推进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是加大投入,确保运转。财政补偿是确保“三统一”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在该县在财力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按省市政策逐步落实了经费补助。药品结算中心成立后,又克服困难拨付了50万元周转资金,实现了省上要求的以县为单位药品货款统一支付。

 

    三是下移重心,强势推进。工作前期阶段,为了从根本上提高“三统一”药品配送率和使用率,该县坚持将重心下移,推行一线工作法,按照镇村一体、先易后难、全面推进的原则,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抽调精兵强将,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摸现状、查问题、找根源,并有针对性地进行科学指导,全面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主导作用,明确卫生院院长为辖区药品“三统一”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实行“村上报、镇汇总、日配送、月结算”制度,有力推动了工作进程。

 

    四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坚持把舆论宣传作为推动工作的“催化剂”,努力做到“电视里有影、广播里有声”,并印发《医务人员应知应会》1000余份,做到基层医务人员人手一份;编印、发放《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药品“三统一”宣传手册》3万余份,大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相关知识和“三统一”的目的和意义,提高了广大群众知晓率和支持率;层层开展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知识培训,改变不合理的用药习惯,使其成为“三统一”制度的积极拥护者和有力推动者。

 

    五是强化督查,解决问题。县委书记郑成瑞、县长王建平高度关注药品“三统一”工作,在调研基础上,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经费补偿问题。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郭杰、主管县长李雷平等县级领导多次分别带队检查指导工作,组织召开汇报会、座谈会和协调会,帮助解决运行中存在问题。卫生局也建立了局领导包联镇、村责任制,定期督查通报工作情况。

 

    六是明确责任,严格奖惩。该县纪委监察局多次组织乡镇卫生院院长认真学习《陕西省药品“三统一”工作违规行为处理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及纪检监察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明确提出,对“三统一”药品使用达不到标准和要求以及违规采购目录外药品、不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的,对乡镇卫生院院长予以免职,乡村医生取消行医资格;同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并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及时调查处理投诉线索。

文章来源:富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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