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韩城市纪委监察局采取多项措施,强化效能监察,严格执纪监督,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工作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全力推进全市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
强化效能监察,确保政令畅通。年初,委局专门下发《2014年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要点》和《2014年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安排意见》,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效能监察,推进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落实。围绕简政放权工作,开展城乡低保审核下放等事项监督,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下放47项;围绕环境综合整治,参加协调推进会8场,深入企业现场办公19次,处理违规人员两批次11人。围绕“北林”工程推进,深入林业局、昝村镇督办,约谈气象局、电力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完成秋季栽植任务。围绕遏制重特大煤矿事故攻坚战,明察暗访20余次,对2名不在岗驻矿员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围绕秸秆焚烧、“三堆”治理等市上重点工作,积极开展效能监察,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同时还在30个单位建立效能监察档案,实行分级负责、动态管理,把效能监察档案作为日常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并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挂钩。畅通效能投诉渠道,在《韩城政府门户网站》、《韩城廉政网》设立效能投诉专栏,在《韩城日报》开设非法违法开采煤炭监督举报专栏,公布效能投诉热线,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接受群众监督。
开展专项监察,推进依法行政。今年以来,针对移民扶持、农业综合开发、小城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程项目,实行过程监督。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督,调查处理了双高双普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中代理公司违规行为,停止其代理业务。现场监督了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定点医院争议的行政执法听证,理顺了行政秩序。参与龙门建筑拆卸支架伤亡事故、邮电小区天然气员工施工触电等6起安全事故调查,向市安委会提出调查处理建议。开展108国道集市安全隐患排查、对姚庄坡事故进行调查,向市政府提出监察意见,目前限速检测设备和限高栏杆已安装到位。参与高考、中考监察工作,对高考替考事件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参加高层次人才、消防员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保证了招录工作公开公正。参加病残儿鉴定监察工作,对两名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申请人员提出监察建议。同时,参与征兵、禁毒等工作的监督,有效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挥民主监督,拓宽监督渠道。按照推荐考察程序,从“两代表一委员”、党外人士和基层一线干部中,聘请了10名特邀监察员,颁发聘用证书,参与执法和效能监察。制定了《韩城市监察局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建立了三项工作制度。工作台账制度,做到特邀监察年度工作详情实时记录;意见征询制度,坚持每月征求特邀监察员意见建议,不定期召开特邀监察员会议,向特邀监察员发放征求意见卡,随时听取特邀监察员意见建议;履职反馈制度,年底向特邀监察员工作单位、党派反馈一年来履职情况。工作中,特邀监察员积极履行职责,先后参与煤矿安全生产检查、108国道姚庄坡段隐患排查、移民扶持项目监督验收、房地产开发法律咨询、领导干部廉政测评等活动,纠正整改事项20余个;参加全市领导干部述廉述责会议,充分发挥了特邀监察员建言献策、民主监督的作用。
加大问责力度,从严执纪执法。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加大问责力度,结合韩城市实际,出台了《韩城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韩城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解决环境突出问题责任追究办法》,明确监察对象和范围,规定了责任追究情形、问责方式、办理程序等内容,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针对部分公职人员通过各种渠道享受村民福利待遇问题,联合组织部、农工部、人社、公安、财政等六部门,制定下发《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享受村级集体经济福利待遇的通知》,坚决纠正与民争利行为。今年来,先后查办了物资公司医保费用拖欠、企业环境减排、高考替考、公车私用等事件中违规违纪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免职3人;党政纪处分10人,其中副处1人、正科4人、副科2人;警示训诫7人,其中副处3人、正科1人、副科1人。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的同时,注重警示教育作用,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7份,其中,关于坚决取缔关闭煤矿打击非法生产行为,向煤炭、国土部门发出《监察建议书》,建议切实强化措施,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对公开招聘中报名人员条件与公告要求不符问题,建议人社局在今后工作中细化报考条件和类别,杜绝漏洞;对公职人员领取移民款问题,建议移民局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的管理、监督和实施工作;对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中代理公司存在的问题,建议财政局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严格政府采购招标流程全过程监管。监察建议书发出后,各部门按照监察建议,立行立改,监督作用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