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平县纪委、监察局紧紧抓住任务分解、定期报告、检查考核等三个重点环节,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落实。
抓细任务分解,夯实落实责任。年初,制定下发了《2012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为7大类74项,具体落实到13位县级领导、28个承办部门、44个协办单位,明确了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主要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职责。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2012年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的通知》,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为5大类37项,全方位构建起明晰的责任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制和工作机制。
抓实报告制度,掌握落实动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县委班子及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时向市委、市纪委报告了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全县110个党委(党组)和 158名镇(管区)、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按照要求,向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率100%。
抓好检查考核,提升落实效果。修定和完善了责任制考核办法,适时将制度创新、厉行节约等工作纳入责任制考核内容,细化了考核项目,对24个镇(管区)和62个县直部门、24个条(双)管单位的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2011年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考核评定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5个镇、5个部门和廉洁务实先进个人10名,在县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给予了通报表彰。7月初,由县纪委各常委带队,对全县各镇(管区)、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报,此次半年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文章来源:中共富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