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纪委通报6起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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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助力全县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环境规范。现就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桐峪镇桐峪卫生院副院长任江涛,公车私用,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城关街道办原屯丰村上屯二组组长邱建华,虚报粮食直补面积,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秦东镇四知村桃林寨报账员王旭峰,虚报良种补贴面积,套取国家良种补贴资金,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太要镇欧家城村村委会副主任熊拥军,违规将亲属纳入贫困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代字营镇东马村党总支副书记康战生,违规将亲属纳入低保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太要镇村镇建设中心主任茹英锋,违规承包工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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