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利,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发展。华阴市纪委把发生在“村官”身上的违反财务制度、侵占集体财产、涉农政策补贴、“村霸”等案件作为严查重点,进行拉网式检查。
针对农民群众反映“村官”的问题及掌握的案件线索,积极组织初核。发现存在违纪行为的,指导乡镇纪委在1月内立案,并在2个月内结案;通过征求违纪“村官”所在支部、党委及相关部门的意见,集思广益,准确把握案件性质及量纪尺度,保证案件处理正确无误;坚持错误事实材料及处分决定同本人见面、申辩及申诉权利告知、审理谈话、审理助辩等方法,审核违纪事实,监督办案程序,保障违纪“村官”应有的权利;在第一时间将对违纪村干部的处理结果向农民群众反馈,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意见。同时做好农民群众的思想工作,认真化解矛盾;实行“一案两报告”制度,查找“村官”违纪发生的根源,做到查处一案、整改一面、教育一片,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2008年以来,该市共立案查处村级党员领导干部25人,其中“村官”6人, 3人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文章来源:华阴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