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荔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公务接待、重点工作等事项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为干部“把脉”,对症施治。
划出红线,明确底线。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问题约谈的7种情形: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工)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重视;在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测评为基本称职格次;在查办案件或信访举报件中发现存在需要约谈事项;需要约谈的其他情形。
直面问题,对症施治。截止目前,共开展集中约谈3次,23人。在2015年度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通报会上,4个镇案件数为零,县纪委书记对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查办案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深刻地剖析,指明了整改的方向;在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暨行风政风测评中,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排名后3位的9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约谈,严肃地指出了在日常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三公经费核查中,4个单位存在公务接待超标、提供香烟等问题,主管党风政风工作的县纪委常委分别对单位的相关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重申了公务接待的相关政策法规,起到了警示作用。
跟踪检查,约束整改。约谈结束后,由对应的业务科室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工作承诺落实到位。通过约谈的实施,对党员领导干部起到了警示、惊醒作用,把问题解决在了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