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促进镇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行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2017年,蒲城县改进基层纪委(纪检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实行“考核单列、绩效量化”,由县纪委对全县纪检干部统筹进行年度考核,促使纪检干部专心执好纪、办好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单列考核促进主动。过去年度考核中,由单位内部执纪对象评价执纪者,存在一定缺陷。蒲城县纪委出台了《加强镇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及其《考核细则》,明确从2017年开始各镇、各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考核从原单位剥离,由县纪委单列考核。“原来的考核,需要被监督者打分,工作很掣肘。现在,我们就和同行比监督执纪问责,可以放开手脚干。”荆姚镇纪委书记陈伟说。
绩效量化科学合理。依据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两方面综合评定。其中工作实绩包括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作风建设、上挂下派、宣传教育、信息调研等,重点突出落实监督责任清单、围绕“六项清单”抓作风建设、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案件、查处“三个助力”案件、建立案件线索台账、案卷材料归档规范化等。执纪审查考核,充分考虑工作量因素,科学设置量化赋分分值,县纪委直查后交办的案件得自办案件一半分值,自办案件给予重处分和移送司法机关的予以加分。在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县纪委常委会不定期听取基层纪委述职汇报,并进行测评、量化赋分排队;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部分镇和部门纪委(纪检组)交流汇报,参会人员量化测评,被评为优秀格次的加分,被评为较差格次的予以全县通报,并减分。同时,对能积极参加上挂下派的基层纪检干部,抓好跟案学习和业务培训,并予以奖加分。
奖优罚劣彰显公平。以前,往往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敢抓敢管,考核分数却偏低。甚至有些单位领导职数较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难以评为年度考核优秀,加之进行民主测评,往往受所在单位和执纪对象“左右”。现在,蒲城县将镇和部门纪检干部年度考核评优名额统一纳入县纪委管理使用。按照镇纪委、部门纪委、部门纪检组三个序列横向比较、评定等次。连续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向县委推荐使用,考核排名靠后的予以约谈。
“考核单列、绩效量化”机制的运行,让蒲城县各级纪检干部没有了顾虑,竞相发挥职能,扛起主责主业,主动聚焦“软阻力”“慢作为”“中梗阻”等,扎实开展扶贫领域微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积极围绕“四风”隐形变异、庸政懒政怠政、吃拿卡要和乱收费乱摊派、强买强卖和强揽工程等专项整治,更有效地监督执纪问责。2017年,全县各级纪委(纪检组)已立结案48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90人,比2016年立结案167件增长187%,办案质量也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