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来,富平县纪委、监察局坚持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坚持一刻不能停、半步不能退,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不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全年核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4人。
紧盯节点强监督。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坚持“节前提醒预防、节中监督检查和节后通报曝光”。注重发挥“互联网+”作用,建立手机微信公众号举报专区、网站监督举报通道、信访举报电话等“三位一体”举报平台,积极调动社会群众、新闻媒体的参与,形成监督合力,对不畏纪知止、不收敛收手的一律从严查处。
紧盯问题抓查纠。制发《关于组织开展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作的通知》,明确9类典型问题,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紧盯问题、严肃查处。县纪委、监察局成立4个专项组,分片深入镇(街道)、部门开展集中督查;镇(街道)、部门成立检查组94个,对管辖区域所有所属单位开展督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和违纪问题查纠力度,对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化管理,及时掌握线索查处进度。
持续公开常曝光。发挥好《富平廉政网》曝光台、“富平廉洁勤政日课”微信公众平台曝光栏作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形成有力震慑。全年先后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