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神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24件,同比增长14.5%;处置反映问题线索924件,同比下降10.3%;立案审查468件,同比增长29.6%;结案464件,同比增长30%;党纪政务处分525人(其中,处分乡科级干部64人,一般干部108人,其他人员353人),同比增长29.6%,移送司法机关3人,累计挽回经济损失79.35万元。
提高执纪审查本领。监察体制改革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目标,不断加强对执纪审查工作人员党章党规党纪、宪法监察法等方面的学习,着力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以案件监督管理室为重点,采取发放学习资料、参加省市相关业务培训、邀请专家讲座、集中轮训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强执纪审查本领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积极为审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打下坚实法律理论基础。
严把执纪审查质量。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关口”“出口”“窗口”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中省市要求,严格规范办案。既统筹兼顾打好执纪审查“持久战”,又集中优势兵力打好“五个专项”“攻坚战”,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进行全面审核。对审理中发现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量纪不当、手续不全以及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的,及时完善补救措施,力求与承办纪检监察室达成共识,确保案件审理质量过硬。
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将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作为管党治党重要手段,有效运用“四种形态”。结合“一案双查”,从办结的每一起案件中梳理出除直接违纪人员外的其他责任人(单位)的问题,给予通报批评。深入剖析案件的成因,总结经验教训,在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同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深挖为发泄私愤、打击报复、排挤竞争对手而伪造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被反映人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确保安全文明办案。审查调查安全是政治是大局,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市纪委监委通过抓学习、抓硬件、抓制度、抓考核,狠抓一般性纪律审查谈话的安全保障工作,特别是“走读式”谈话期间的安全工作,牢固树立从事执纪审查同志“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安全理念。以制定周密的安全防范方案和应急预案作为检查重点,严格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切实把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到审查调查全过程、落实于各环节,确保零事故,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神木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