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印发公告广泛征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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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阳区纪委监委印发1000余份公告,向社会收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为压实责任,区纪委要求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将公告发放到到村组、社区、机关,达到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晓率,提高群众举报的积极性的目的。

《公告》明确举报方式,公开举报电话以及举报渠道,重点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采取暴力、要挟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摧残百姓;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勾结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线索进行收集。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协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问题线索进行收集。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形成重大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线索进行收集。

《公告》明确区纪委将对举报情况及举报人实行严格保密制度,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严肃查处。(榆阳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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