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教育收官不收场,初心使命永远在路上——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绥德县纪委出台机关主题教育常态化学习制度,以“四明确”持续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心走实。
明确学习内容。规定学习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汇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手册》、省纪委规定的18套《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等书籍以及其他相关学习资料,不断提高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明确学习时间。规定机关全体干部注重把握“统筹安排学习时间”“高效利用最佳时间”“灵活利用零碎时间”三个原则,充分利用业余时间,静下心、沉下身,坚持每天自主学习至少一小时、做笔记半小时;养成固定每天“学习强国”打卡学习习惯;各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学习会议,集中学习研讨;机关每月组织一次“干部大讲堂”,要求主题教育期间保持,主题教育结束后长期坚持。
明确学习形式。规定全体党员要借助“学习强国”APP、微信、QQ等学习平台,开展微信推送,分享学习内容、学习体会,增强学习效果;通过全体党员集中学、支部党员分组学、党员干部自主学等方式,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载体,借助专题交流、集中轮训、视频辅导等多渠道开展学习;并将邀请专家做辅导、领导干部上讲台、理论骨干做宣讲等形式变为常态,让学习活起来。
明确结果运用。规定每个支部每月将各自党员干部学习强国分数进行一次通报,随时检查学习笔记;干部监督室要抓好督促检查,不定期查看支部会议记录,抽查党员学习笔记,发现问题及时向总支和支部反馈,确保学习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把学习情况纳入年底干部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建立互查制度,党员和党员之间相互检查,破除“老好人”思想,真正做到红脸出汗、互相提醒、互相帮助、共同提升。(绥德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