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对22家县属国有企业开展日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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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一大’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员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记录不完整、不详细;制度机制不健全;对企业的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有待加强……”这是府谷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在某县属国有企业召开督查座谈会时指出的问题。

近日,府谷县纪委监委成立督查组,深入到县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农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区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水利开发有限公司等22家县属国有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了解企业疫情防控和运行情况,并对企业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了指导。这是继去年县委对县属国有企业进行专项巡察后,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对全县县属国有企业的又一次日常督查。

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企业廉政思想教育学习、制度机制建设、专项整治开展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巡察反馈整改情况、廉政档案建设情况、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等各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对存在的问题详实记录在《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表》上,切实做到监督范围内的事项全覆盖、无遗漏。

“在座谈会上,督查组对日常监督的监督范围、监督方式以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宣讲,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反馈,同时,对近期市县纪委监委查处的违规经商办企业以及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利用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进一步增强县属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切实起到警示、震慑、教育的作用。”督查组负责人介绍说。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立足日常监督,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制定了出台了《府谷县国有企业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印发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告表》,并实行动态更新上报。要求企业如实填写企业名称、领导人员及职工信息、人员结构、经营范围、公务车辆信息、领导及其职工受处分情况等内容,同时要求“三重一大”事项要严格执行事前备案,即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县纪委监委提前报告召开“三重一大”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等;县纪委监委随机派员列席“三重一大”会议;并要求事后企业要如实报告“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参与决策人员、主要内容及执行情况、主要负责人意见等情况,切实做到监督“底数清”。

“过去企业只注重抓业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监督这一块抓的不够,导致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在县纪委监委对我们企业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帮助我们企业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这其实是对我们的最大保护。”该县国有企业一位负责人说。

据悉,从去年的专项巡察到今年的日常督查,共发现问题604个,反馈企业整改560个,发现问题线索44件,县纪委监委初核了结33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人,立案2人,正在初核9件,有力的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有效推进了县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以往国有企业监督是我们监督中的薄弱环节,在净化政治生态过程中,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今后,我们将通过不断探索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有效监管办法,强化日常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提供纪律保障。”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府谷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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