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把好廉洁关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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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府谷县纪委监委着力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在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和表彰奖励推荐中,从严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防止干部“带病表彰”“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真正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关键环节。府谷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府谷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县纪委监委在接到相关部门党风廉政意见征求函后,由县纪委监委对被征求意见对象进行严格核查。通过多室联审形成初步意见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以书面形式回复给相关部门,做到了廉政意见回复流程规范、全程留痕、权威可靠、有据可查。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检验干部的‘试金石’,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把好选人用人关上,切实履行好政治监督责任,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带病上岗’。”府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2020年以来,府谷县纪委监委针对拟提拔重用、评优评先、村“两委”换届等工作,对304个单位和2052名监督对象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有效发挥了日常监督作用。(府谷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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