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边县出台《定边县各级党委(党组)实施提醒谈话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推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办法》对提醒谈话的意义原则、谈话方式、谈话内容、谈话程序、谈话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
聚焦“关键少数”。《办法》适用于全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县委及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群众团体、各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聚焦“关键少数”,不断督促各级党委(党组)领导干部强化政治意识,发挥好“领头雁”作用。
“分级负责”谈话。《办法》中提醒谈话实行分级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共分为三级: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或委托分管(包抓)的县级领导对乡镇、部门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实施提醒谈话。二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党工委书记)负责对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班子成员和农村(社区)班子成员实施提醒谈话。三是部门党组(党委)书记负责对部门、单位班子成员实施提醒谈话。
内容涵盖全面。《办法》以关心、提醒、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为出发点,在其出现思想、作风、党建、纪律、生活等五大类36种具体情形时或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将涉及的党员领导干部列为提醒谈话的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通过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思想意识与行为的约束,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强化党员干部管理。
严格谈话要求。通过提醒谈话的方式,抓早抓小,真正体现关心、爱护干部。为确保《办法》达到源头治腐的效果,严格谈话要求:一是制定谈话方案,找准问题定性。谈话结束后,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二是建立谈话台账,并对所有问题对账销号。三是实施提醒谈话应严格把握政策规定,严禁利用提醒谈话代替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四是提醒谈话工作实行一次一登记,一月一汇总,一月一报送,切实使提醒谈话落到实处落到细处。(定边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