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推进以案促改 做实“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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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佳县纪委监委在县卫健局召开“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专题会议,现场宣布对县人民医院原院长李某某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并以此为契机,同步部署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以案促改工作,将“处分决定宣布会”变为“警示教育课堂”。

经查,李某某在医疗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关键环节,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大肆收受财物,其行为严重践踏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最终受到严肃惩处。这一处分决定,不仅是对李某某个人的惩戒,更是向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敲响了警钟。

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对李某某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时指出,这起案件暴露出涉案人员理想信念这一“总开关”严重失灵,权力观扭曲变形,对纪法毫无敬畏之心。同时,也反映出卫健系统特别是公立医院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诸多漏洞,这些问题如隐藏在暗处的“毒瘤”,侵蚀着卫健系统的肌体,必须彻底清除。

宣布处分只是开端,整改才是重点。会议要求,县卫健局党组和县人民医院党委(党总支)要扛起以案促改主体责任,以案件暴露的问题为“靶心”,精准发力。一方面,要强化警示教育,在县人民医院及全县卫健系统通报案情和处分决定,分层分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另一方面,要排查风险隐患,聚焦药品耗材采购、基建工程等高风险领域,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检视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做到无死角。同时,要着力建章立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开展制度“废改立”,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关键岗位轮岗等制度,扎紧制度笼子。

此外,佳县纪委监委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县卫健局加强行业监管、县人民医院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强化日常监督,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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