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下沉监督推动集中整治成果惠及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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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榆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变“坐等上门”为“主动下沉”,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在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推动下,市住建局对全市物业领域开展督帮暗访,建立起“排查核查、金额核定、资金追缴、专户存储、定期公示、监督问责”六位一体公共收益闭环监管机制,全市专业物业服务小区公共收益规范管理率达到100%;定边县纪委监委靠前监督,与县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监督检查组,开展入网商户、平台专项检查,累计检查外卖平台3家次、入网餐饮商户219家次,整治各类安全隐患75个,依法立案查处4起,没收违法所得2293.45元,行政处罚2.32万元;佳县纪委监委督促县人社局采取专项整治、跨部门协作等措施,整合行政调解、工会维权和企业代表协商等资源,通过非立案调解方式累计为128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57.89万元……在榆林,像这样的“下沉一线”已成为常态,纪检监察干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精准锁定了一批涉及就业保障、权益维护、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明确了靶向。

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对查办的案件深入剖析根源,找准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督促职能部门深挖共性问题,督促出台一批有力度、有温度的政策举措,推动从“解决一件事”向“解决一类事”转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出台《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推动构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医保基金管理方面,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线索核查工作通知》等文件,推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制度化、常态化;养老服务方面,出台《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收益用于互助幸福院老年助餐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基层养老机构投入机制、运营管理、服务保障持续规范。

此外,为保障集中整治取得实效,截至今年9月底,该市纪委监委督促推动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各类制度机制525项,覆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使用、养老服务保障、工程建设招投标、物业规范管理等多个重点领域,真正把整治成果转化为制度优势,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集中整治成果长效化、常态化。(榆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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