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子洲县纪委在全市率先推行“乡案县审”制度,先后制定完善了《乡镇纪委送审案件暂行办法》、《案件资料报送暂行规定》、《乡镇纪委办理案件实行“双审制”》等一系列办法规定,进一步完善代审理程序,从受理、初核、立案、处理、处分决定执行、归档等全过程进行审理监督,使乡镇纪委案件办理进一步规范化,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仅2007年以来,该县共代审理基层案件179件,处分184人,无一人申诉。
文章来源:子洲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