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米脂县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坚持挺纪在前、精准持续发力,通过签字背书定责,廉政巡查督责,划分类别考责,出台办法问责“四责联动”,抓住关键少数、盯紧重要部门,强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签字背书定责。年初该县召开专门会议,县委书记分别与14名乡镇党委书记和61名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签订了《米脂县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书》,县纪委书记分别与14名乡镇纪委书记和7名纪检组长签订了《米脂县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责任书》,会议要求,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分别与村、下属事业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夯实责任,从源头上建立了履行“两个责任”的长效机制。年底,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将向上级党组织、本单位、本辖区干部群众双向述职述廉,接受测评和监督。
廉政巡查督责。县纪委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办,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查,对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安排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巡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部门单位进行重点巡查,对一些热点重点部门进行集中巡查。通过对各乡镇各部门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巡查“利剑”作用。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按季度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直接责任人,每季度末向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划分类别考责。县委出台了《关于乡镇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县纪委印发了《关于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年底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将结果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3个类别。凡乡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或机关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实施“一票否决”,直接确定为三类单位。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考核为三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委和县纪委说明情况,县纪委将实施约谈和问责,并责令限期整改。
出台办法问责。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责任制清单,县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用严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3月份,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纪磊深入8个镇、1个街道办、5个便民服务中心和部分部门,督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及廉政制度执行情况,对工作不力的乡镇部门现场反馈督办意见。今年1-4月份,县纪委监察局对7名领导干部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进行责任追究,其中诫勉谈话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