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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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以来,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绥德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省市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扎实推进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年初召开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我县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升级改版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出台了《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把廉政建设6个方面的工作任务细化为50个小项,逐项分解落实到16个乡镇、10个牵头单位和26个主要承办单位。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夯实了各单位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召开了县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暨科级领导干部述廉评议大会,6个乡镇、部门的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评议。出台了《2014年度纪检监察重点工作考核任务分工一览表》,从纠治“四风”、执纪问责、规范权力运行、责任制落实、宣传信息、创建模范机关6个方面对机关工作进行任务分工,将重点工作细化为23个小项,并逐项落实到负责人。对各乡镇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出台了《县纪委常委会约谈党员领导干部办法》,严格执行述廉制度、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约谈制度。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推行了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三项制度。对46名拟提拔对象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全县9名正科级领导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了全县各级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共查处责任追究案件2件,立案7人,党政纪处分4人,警示训诫7人,既追究了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了相关领导责任。

强化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对74个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未开工建设的33个项目在“全县重点项目推进调度会”上进行了公开曝光,会同县重点项目办对调整后的73个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重点对四十里铺物流园区入驻企业、火车站站前广场,石魂广场等6处全县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督查调研。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对2013年新招聘的4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直接分配的研究生在岗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考核。分3路配合县上工作组追缴党员干部在浩怀、万兴、小额投资公司的欠款。配合县政府协调解决张家砭乡柳家庄村群体上访事件。制定了《作风建设年活动督查方案》,共督查督办各类事项487件(次),编发《督查督办通报》17期、《督查督办专报》3期。对全县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督查52次,办理领导交办事项17件,督办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12件。对41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责成45个单位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限期整改,相关单位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63份。

强化反腐倡廉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组织秧歌队深入基层演出廉政短剧30余场次。会同县妇联在“三八”期间发放“廉内助”倡议书并深入开展了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会同县教育局组织城区学校开展了廉政故事演讲比赛,开展了“我身边的勤廉故事”征文活动,4篇稿件获得市纪委表彰。举办了“廉政文化三秦行文艺演出走进绥德”和“古城名州倡清风、廉政说书进社区”活动。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稿件2篇,《秦风网》发表稿件14篇,榆林日报发表44篇,榆林纪检监察网发表35篇,撰写网络评论文章19篇,向市纪委上报信息92篇。 制定了《创建模范机关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模范机关考核考评办法》,对各部门单位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党建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行了去向告知牌制度,各乡镇向村民印发了“干部连心卡”。开展了“亮身份、践承诺、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制定了《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督导组。制定了《集中学习安排表》,由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科室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业务知识。组织编印了《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资料汇编》160余册。

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更换了永乐大道廉政文化展示一条街的所有灯箱廉政标语;制作两块“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可移动廉政标语宣传牌,进行了巡回宣传。制作了“作风建设年”活动专题片《激浊扬清在名州》,配合市纪委完成了八项规定在绥德落实情况的专题片制作。组织观看《小官大贪》警示教育片活动,并按照要求上报5篇观后感文章。研究制定了《关于构建纠正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长效机制的通知》,对重要节点期间公款吃喝、带班值班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出台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和参加各类“升学宴”、“谢师宴”活动的通知》,并组织人员在各大酒店进行了明察暗访。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的通知》,并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八项规定”等作风建设情况交叉检查。对米脂县纪委交叉检查中发现的19起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党政纪处分18人。委局机关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聚焦“四风”问题,坦诚相见、畅所欲言,结合民主生活会上发现的各类“四风”问题,制定了“两方案,一计划”。针对存在的9个方面问题,建立严格的问题台账,明确了各项问题的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 等作风建设的案件28起,处理干部36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2人,警示训诫7人,通报批评7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13个单位的21名干部进行了公开点名道姓曝光。

强化执纪监督,深入推进纠风执法和专项治理工作。全县48个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实行了随机抽取定标,对名州镇东门滩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进行了监督。在210、307两条国道上明查暗访31次;对城区16所中小学的“两免一补”,高中贫困生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先后对高二学业水平和实验操作考试、九年级健康测试、保送生招考和高考等工作进行了全程监督。对全县22个窗口单位、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8次明察暗访。会同民政部门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清查。对全县69个部门行业、窗口单位及学校、医院政风行风进行了测评。制定了《关于重申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推行了公车驾驶员承诺制度,340余名公车驾驶员全部签订了《公务车辆驾驶员承诺书》。对6辆超标越野车进行了公开拍卖,完善了全县公务用车购置程序。各单位共申报节假日公务出车375辆(次);对节假日公车私用情况进行了18次明察暗访,对未在规定地点停放,也未履行公务外出申报备案手续车辆的17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立即整改。310辆“蓝底白字”号牌公务用车全部粘贴了公车标识。出台了《关于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的通知》,全县共计9032名干部签订了《党员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书》。

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继续抓好“14项”制度。对拟提拔的46名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统一规范了各级“廉政灶”接待管理台账,;通过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208批984人次,受理信访问题108件,办结54件。不断完善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建立和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药品“三统一”工作稳步推进,在全县全面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督促相关部门出台了《绥德县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绥德县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着力推行4项新制度出台了《全县推行城镇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全县9个城镇社区已全部建起居民监督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在全县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的实施方案》,开通了1辆巡回信访车,设立了3个举报信箱,开辟了“信访举报直通车”专栏。制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查处案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会同审计机关对部分乡镇和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全县各行政村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机制,出台了《乡镇基层站所负责人、农村“两委”干部述廉评议办法(试行)》,在全县全面推行述廉评议工作,16个乡镇全部召开了述廉评议大会,112名基层干部进行了会议述廉,375名“两委”干部在本村向包村干部和村代表进行了述廉。县纪委等7部门联合制定《绥德县村居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同时组织4个审计小组对全县16个乡镇进行审计。在全县推行《村务公开报》。建立和完善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长效机制。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始运行,共入驻单位39个,可办理行政许可服务事项212项。会同县法院召开了法院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现场会,共接收反映农村党员的信访件82件,初核54件,立案52件,结案47件,党政纪处分48人。研究制定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务政务公开的意见》。全县220个预算单位分别于4月底前通过县政府或本单位的门户网站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强化违纪违法案件查办,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一是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健全完善了“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体系。编印《纪检监察机关接待来信来访处理指南》500册发放给乡镇纪委及上访对象。二是突出办案工作重点。今年以来,委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6件次,机关初核案件139件,立案64件,结案46件,党政纪处分59人,其中立案查处科级干部10件。乡镇纪委初核47件,立案46件,结案46件,党政纪处分49人。县、乡两级纪委共实施警示训诫26件,其中警示提醒21件,诫勉督导2件,责令纠错3件。三是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出台了《反腐败协调小组案件协调移送督查暂行规定》。县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了两次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会,进一步强化了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等有关单位案件移送工作。目前,司法机关向县纪委移送案件及线索20件,县纪委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件,审计机关排查出案件线索23条,其他有关部门向县纪委移送案件线索5件。

认真落实“三转”要求,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队伍。取消和不再参与议事协调机构80个。在10个内设机构总数维持不变的基础上,将党风室、执法室、纠风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1个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和网络信息室。在机关原有46名编制的基础上,新增2个行政编制,10个事业编制。为16个乡镇各增设1名纪委副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并各配备1名专职纪检干部。出台了《关于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6个试点单位。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启用电子监察系统。制定了《机关2014年干部学习培训工作计划》,通过会议培训、实地培训、印发资料培训等各种形式,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县纪委书记亲自为各系统、各行业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10次。机关集体学习15次,撰写心得体会170余篇,人均作学习笔记10000字以上。研究制定了《县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和《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部监督制度(试行)》,强化内部监督,严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修订完善了《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强化内部权力的监督制约。为机关50名干部制作了“去向告知牌”,公开了干部的职务、电话及去向,方便了群众办事。结合“三访五促、为民服务”活动,委局32名干部深入到帮扶的张家砭乡麻家沟村进行调研,帮扶慰问资金0.55万元,协调争取水利项目1个,项目资金6万元已落实到位。会同总工会深入定仙焉镇,给50余名留守儿童送去学习用品、洗漱用品,共计4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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