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紧盯“微权力” 严查“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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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横山区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审查重心下延,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层层压实责任,落实责任担当。横山区以乡镇党委为龙头、村支部为关键,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主体责任链条,通过签字背书、监督检查、包抓联系、跟踪督办、谈话函询、述职述廉等,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形成以乡领村、以村带组的“三级联动”工作新格局。把“两个责任”压力传导到农村、社区和基层站所。

规范线索处置,把好“入口关”。针对群众反映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建档,梳理汇总登记,做到每件举报线索均盖有专用备注章,贴有专属条形码编号,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管理,按照五类处置方式及时分类处理。对下转问题线索采取二级对账管理办法,即乡镇一本台账,区纪委一本台账,即时对账、逐件核销。对一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重要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直接进行调查核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建全各项制度,完善监督体系。狠抓村一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农村“三资”管理、便民服务、村民监督委员会、村干部向乡镇纪委述职述廉、《村务公开报》、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9项重点工作,积极探索村干部述职述廉群众直评直议制度和办案协作区制度,通过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突出审查重点,确保工作实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严查“五类事”、紧盯“两类人”。一是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收手的,敢向扶贫领域资金乱伸手的,利用职务便利插手工程项目的,对精准扶贫工作不作为的,“职级小但影响较大、金额小但性质恶劣、事情小但反映强烈”的“小官、小案、小事”;二是紧盯村“官”腐败、县乡机关及基层站所重要岗位人员,特别是管钱管物管项目的重要岗位人员作为监督重点。

强化通报曝光,保持警示震慑。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以来,横山区纪委高举问责利剑,对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的,一手查违纪的党员干部,一手查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领导干部。截止目前,共对12名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问责,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64件(占结案案件的57.66%),党政纪处分68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批(次)1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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