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纪委审理把好“三道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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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进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民主化、法制化进程,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办案水平,保证案件质量,绥德县纪委把好“三道关口”,确保案件审理工作优质高效。
    一是充实案审力量,把好人员配备关。审理工作由纪委副书记直接领导,并安排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对证据鉴别、事实认定、程序把关,并依据政策提出意见。
    二是严守“24字方针”,把好案件质量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坚持以为事实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方面注重对事实材料的审核,对违纪问题进行审核。另一方面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对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定性依据、量纪标准和案件审理程序的明确规定,结合事实材料,有的放矢。
    三是改善工作作风,把好回访教育关。在处分决定作出后,始终坚持把贯彻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贯穿于整个案件的查办过程中,把案件查处与对受处分人员的帮助、教育、挽救结合起来。坚持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帮助其提高认识,正视自己的错误,放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同时,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重新树立信心,努力工作,用新的工作业绩重塑自身新形象。

文章来源:绥德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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