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起,榆阳区纪委在全区推行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整合了办案力量,创新了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了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组织领导,有效解决了乡镇纪委不敢办案、不愿办案、不会办案和办案力量不足等难题,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办案工作的深入开展,保证基层群众切身利益不受侵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组建机构,强化组织领导。今年2月初,区纪委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结合我区实际全面推行乡镇办案协作区制度进行了研究讨论。建立了乡镇办案协作区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一名区纪委常委兼任。对全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分片划区,并成立七个指导组,分别负责七个划分区内的纪检监察重大信访案件的查处和协调解决。
建立人才库,提升办案水平。为了切实加强办案力量,区纪委在各乡镇(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副科纪检员,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区审计局、财政局、银监局、工商局、税务局、电信局等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中选拔业务骨干与区纪委常委、正科纪检员以及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案件管理室人员共同组成榆阳区办案人才库。对上级机关要求查报的重大案件,涉及司法机关或在当地、本系统有影响的重大复杂案件,上级机关批准的其它重要案件,由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调度人才库相关人员进行查办。
整合资源,集中办案力量。为了切实解决乡镇纪委办案力量分散以及乡镇纪委工作人员与查办对象日常工作交往较多,在办案过程中可能受人情关系影响的问题,区纪委将全区24个乡镇分片划区,并在每个划分区成立由一名正科级纪检员担任组长,本划分区内四个乡镇的纪委书记或副科纪检员为成员的办案指导组,对本划分区内重大案件,本乡镇纪委可能受人情、地域等客观条件而影响案件查办客观公正的,要求本乡镇纪委相关人员回避,由指导组负责协调组织办案人员,必要时,指导组可向办案协作区领导小组申请调用办案人才库相关专业人员,确保违纪违法案件能够得到及时查办,确保办案人员能够依纪依法、公平安全办案,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榆阳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