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考核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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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佳县对2010年度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和驻佳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在考核过程中,按照县委统一安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之中一并进行,由7名县级领导带队,抽调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干部组成考核工作组,通过认真听取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以及个人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发放《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测评表》,询问核实、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廉洁从政各项规章制度、实地查看,个别谈话征求有关部门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评价反馈等方法,专项检查考核2010年度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对考核优秀的班子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考评一般的班子和个人,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考评较差的班子和个人通报批评,建议组织处理。将考核结果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今后奖惩、提拔、评优的重要依据。依据《佳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实施细则》,对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辖区内热点问题长期得不到治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所属单位发生非自然原因引起的重特大责任事故、引发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造成重大影响、班子主要成员或班子2名以上成员违纪违法受到党政纪处分、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考核中总评分数在60分以下的,严肃责任追究,不含糊、不手软、不打折扣,且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予以“一票否决”;年度政风行风评议排名末位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通过检查考核,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更扎实、更深入、更有效地开展,更好地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文章来源: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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