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子洲县纪委根据省、市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经过充分调研,周密部署,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在全县各乡镇稳步推进。
一是广泛调研论证。县纪委组织专人深入乡村,通过召开部分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座谈会,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专项调研,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初稿;召开全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座谈会进行讨论,又带领各乡镇纪委书记到谓南市澄城县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县农村开展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是狠抓业务培训。县纪委组织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和重点村干部,集中学习省、市、县关于实施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有关精神,充分认识该制度提出的背景和特点、落实的具体措施、办法和应注意把握的重点环节等,便于实际操作。
三是强化领导责任。 县乡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县纪委实行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包试点村包抓村民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制度,各乡镇要建立领导联系试点村工作责任制,乡镇纪委书记为试点工作指导员,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抓好试点,抓好创新,抓好经验总结,确保该项制度尽快在全县范围内推广落实。
四是健全工作制度。县纪委组织专人经各方面的调研,制定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工作流程图、监委会工作职责、村务公开制度、村组财务监督制度和询问质询等一套具体的制度措施,这些制度措施对应包含了之前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议事小组等机构的原有职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规范性、衔接性和操作性,使村民监督委员会真正成为有机整合、系统规范、切实可行的监督载体,保证了试点工作的落实见效。
文章来源:子洲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