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纪委以查办案件为切入点,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在去年推行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的基础上,今年实行派出纪工委联系乡镇分片办案的办法,进一步整合办案力量,加大查办基层案件工作力度,不断推动农村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健全机制。县纪委统一领导各派出纪工委分片办案工作,成立纪工委联系乡镇分片办案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分管案件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主任、各派出纪工委书记任成员。将全县25个乡镇分为四个片,由县纪委每个派出纪工委负责5—6个乡镇辖区内各行政村的违纪案件,每个片确定一名县纪委常委为分管领导,各纪工委书记为联系乡镇办案片区的案件负责人。
二是明确职责。《办法》规定,各派出纪工委办理的案件包括:一是由县纪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从受理的信访举报中筛选出认为案情重要或复杂的案件线索;二是由案发地乡镇纪委申报,认为自己查处有困难、有阻力的案件线索。三是由上级批办、媒体曝光等其他来源的案件线索经县纪委领导选定后,交由各派出纪工委按程序调查;一般的案件线索,仍由乡镇纪委按程序自行办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到部门多、查处难度大的信访案件,由协调小组统一安排,按片或者集中调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到乡镇纪委书记本人的,实行回避。
三是强化措施。《办法》指出,各纪工委要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和治本作用,帮助联系的各乡镇党委完善反腐倡廉措施,堵塞工作漏洞,搞好预防工作;帮助指导联系的各乡镇纪委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工作职能,协助同级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所有办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案发地纪委负责调查组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创造良好的办案环境,保证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派出纪工委在办案中追缴的违纪款物由县纪委统一协调处理。
文章来源:定边县纪委